6月3日,海南地區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海口市管理中心分行、海南省銀保監局、省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協同公布預防以“數字貨幣”“區塊鏈技術”為名開展非法融資的風險,提示本省眾多金融業顧客和投資人,應加強風險防控觀念,提高風險分析工作能力,主動遏製與代幣總發售、“數字貨幣”有關的不法金融業主題活動。
最近,一些犯罪分子以“數字貨幣”“區塊鏈技術”“數字貨幣”等為名,喊著“項目投資購物返利”“保底保盈利”等幌子,哄騙投資人選購“㗃幣”“㗃豆”等方式的“數字貨幣”消化吸收群眾資產,這一舉動違背中國人民銀行等7單位公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因涉嫌從業不法金融業主題活動,比較嚴重攪亂經濟金融紀律。
為維護投資人合法權利,預防解決金融的風險,海南6部門公布風險。
風險上說,海南內一切機構和本人不可不法從業代幣總發售股權融資主題活動;一切說白了的代幣總股權融資平台交易不可進行法定貨幣與代幣總、“數字貨幣”彼此之間的換取業務流程,不可交易或做為中間敵人方交易代幣總或“數字貨幣”,不可為代幣總或“數字貨幣”給予標價、信息內容中介公司等服務項目;各金融企業和非銀付款組織不可立即或間接性為代幣總發售股權融資和“數字貨幣”給予帳戶設立、備案、買賣、結算、清算等商品或服務項目,不可承攬與代幣總和“數字貨幣”有關的保險營銷或將代幣總和“數字貨幣”列入保險條款範疇。
海南商務管理、網信辦管理方法、公安機關及市場管理等單位將增加對“數字貨幣”買賣、初次代幣總發售(ICO)及變向ICO的管控幅度,綜合性應用當場提醒談話、行政部門調研、停封網址、刑事立案等方式給予嚴厲打擊。
風險尤其提及,海南金融企業和非銀付款組織發覺代幣總發售股權融資買賣違反規定違反規定案件線索的,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匯報;各種金融業機構應搞好政策措施,催促理事單位主動遏製與代幣總發售股權融資買賣及“數字貨幣”有關的不法金融業主題活動,提升投資講座,一同維護保養一切正常的金融業紀律。
本省金融業顧客如發覺各種ICO變異形狀及根據布署境外服務器再次朝向地區住戶進行ICO及“數字貨幣”買賣業務流程的機構或本人,可搜集和儲存相關資料、直接證據,積極主動向相關監督機構檢舉。對在其中因涉嫌違法違紀的,可向公安部門舉報。